私密照在網路散播,不只發生在成年男女,8歲小女孩也遭殃。
據統計,今年上半年受理的165件拍攝散布兒少私密影像通報案中,約5成影像已遭外流,且近5成影像是孩子自己拍的,原因包括利誘或要脅,警方甚至查獲1名被害人是年僅8歲的女童。專家提醒,當孩子缺乏關愛,會改於網路上尋找,除了網路安全教育要做好,父母也應每天撥時間與孩子相處,讓孩子有「踏實的愛」。
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,隨網路發達及3C產品使用普遍,「拍照分享」成為網路交際的方式,卻也衍生許多私密照外流案網頁設計公司件,其中不乏是未成年的兒童少年,對未來人生路還很漫長的孩子而言,傷害與影響非常大,生心理可能出現失眠、嘔吐、羞愧、自責等問題,人際社交也會出現退縮,嚴重恐自殺。
張秀鴛表示,衛福部今年1到6月受理的165件拍攝散布兒少私密影像通報案,84件影像已遭外流,其中被害人9成為女生,1成為男生,5成為12到15歲的孩子。而外流身分依序是同學、網友、男友或前男友,以熟識者居多。
令人訝異的是,7成孩子非心甘情願讓私密照外流,但被外流的影像來源,卻有4成6是孩子的自拍。張秀鴛分析,孩子自拍原因,包括被誘騙、被要脅、希望博得好感或認同等,但不可否認的是,智慧型手機的自拍功能稍有不慎,就容易讓自己暴露在性剝削風險中。
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也進行「106年兒少網路行為調查」,回收20375份問卷分析,7%的兒少上網是為了認識新朋友,2%的人曾遇過私密照被公開,1%的人曾被要求拍私密照或自拍後傳給他人,另有1%的人公開散布他人私密照。不過,約9成的孩子知道這些行為已觸法。
張秀鴛強調,兒少私密照被散布,可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分,包括拍攝、散布、播送、販賣或持有兒少的私密影像等,違反不同法條之處分,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300到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如何預防兒少私密照被散布?張秀鴛提供3點注意事項。
第一,事件發生前,家長應關心孩子使用3C及網路交友狀況,提高對孩子受害徵兆的敏感度,學校也應加強孩子對身體自我保護之宣導。
第二,事件發生時可向iWIN網路防護機構舉報,轉知網路平台將影像下架,同時通報警方與社政單位介入台南網頁設計。
第三,事件發生後,學校也應是學生身心狀況需求提供輔導,同時評估家庭功能,提供家長親職教育與輔導。張秀鴛強調,責備孩子不是最好的方式,唯有勇敢尋求協助,才有機會終止被害處境,杜絕兒少色情。
●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官網
2.iWIN熱線:(02)2577-5118
資料來網頁設計公司源/衛福部保護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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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Sep 13 Wed 2017 19:48
網頁設計公司 驚!遭網路散布的兒少私密照 近5成是孩子自己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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